一級資質標準: 1、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。 2、企業主要人員 (1)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;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、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,且專業齊全。 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。 3、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2項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(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)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 二級資質標準: 1、企業資產 凈資產600萬元以上。 2、企業主要人員 (1)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、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,且專業齊全。 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。 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
承包工程范圍: 一級企業: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。 二級企業: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: (1)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 (2)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、倉庫、儲罐、堆場。 注:民用建筑的分類,廠房、倉庫、儲罐、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,依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確定。 |